7月3日,博主“空山花眠”反映,综艺乘风破浪的公演曲目《兰花草》改编的歌词里,“山间风雨大,悬崖亦开花”照搬了她的原创文案。据了解,《兰花草》歌词由知名作词人唐恬改编。
对于此事,网友表示“支持维权”,也有网友认为属于“蹭热度”。那么,是否构成侵权呢?
重庆瀚沣律师事务所陈律师: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产生。是指作者及其他权利人对文学、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的人身权和财产权的总称。著作权是公民、法人依法享有的一种民事权利,属于无形财产权。
《著作权法》明确规定,如果他人发表的文章具有独创性,则构成著作权法上的文字作品,受著作权法保护。
著作权包括以下人身权和财产权:(1)发表权;(2)署名权;(3)修改权;(4)保护作品完整权;(5)复制权;(6)发行权;(7)出租权;(8)展览权;(9)表演权;(10)放映权;(11)广播权;(12)信息网络传播权;(13)摄制权;(14)改编权;(15)翻译权;(16)汇编权;(17)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。
如果节目组方没有经过原作者同意,擅自将“山间风雨大,悬崖亦开花”一字不改照搬到节目做商用就构成侵权。
相关法律延伸:我国著作权法共列举了如下九类作品
(一)文字作品(指小说、诗词、散文、论文等以文字形式表现的作品)
(二)口述作品
(三)音乐、戏剧、曲艺、舞蹈、杂技艺术作品
(四)美术、建筑作品
(五)摄影作品
(六)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
(七)工程设计图、产品设计图、地图、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
(八)计算机软件
(九)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
转载他人文章侵权?
《著作权法》规定,使用他人作品,需取得著作权人许可。因此,未经著作权人许可,转载他人文章可能侵犯著作权人的信息网络传播权。《著作权法实施条例》规定,使用他人作品的,应当指明作者姓名、作品名称。转载时如果没有注明文章作者,或者冒称自己的作品的,还可能同时构成对作者署名权的侵犯。
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,如果转载的内容属于法律、法规、国家机关的决议、决定、命令等官方文件,或者时事新闻,则不适用著作权法的规定,可以转载。但是需要注意的是,如果新闻报道不是单纯的“事实消息”,而是包含了事实但构成文字作品的新闻评论性文章或者报道,则其中具有独创性的部分仍然受著作权法的保护。另外需要注意的是,如果转载的文章有配图,而转载时未经图片著作权人同意的,还可能同时侵犯图片作品著作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