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县(市、区)住房和城乡建设局、开发区环保建设部、各有关单位、各物业服务企业:
根据《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》(建设部第号令)和《山西省物业管理条例》的相关规定,因山西兰花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所管理的佳润尚城小区13号楼3单元1室装修过程中疏于管理,未全面正确履行职责,导致1室业主擅自改变室内楼梯及墙体位置,存在较大质量安全隐患,在我局三次出具督办通知的情况下,仍未进行实质性整改;并且在省住建厅、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年度房地产市场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联合执法检查中,发现该公司管理的兰馨家园小区存在前期物业未按规定报备、广告收益及收费标准未公示等违规问题。综合上述情况,经研究决定,对该公司进行通报并作不良行为记录;对该公司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得分按规定进行扣减,重新核定信用等级,并纳入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“双随机”重点检查对象。
晋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?????
年1月6日?????
来源:晋城在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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